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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提示
时间:2023-02-15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位老师、同学: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即可预约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一、与以前年度相比,《公告》的主要变化有:一是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二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三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二、根据以往相关经验,对本次汇算工作的温馨提示:

1、对于我校学生,2022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且已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就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全额退;如果超出该期限的,就需要通过“标准申报方式”办理。请符合退税条件的同学们在汇算期内尽快办理,办理时请注意不要误点“申诉”按钮,以免影响正常退税。

2、对于我校教师,在汇算前,请自查本人2022年度全年收入、扣除数据是否准确。发现有符合条件但未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汇算前重新填报,填报年度选择“2022年”,申报方式选择“年度综合所得自行申报”;不合规的专项附加扣除,请及时删除或修改。汇算过程中,注意年终奖有“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两种计税方式,请分别试算后择优选择(两种方式汇算结果差异较大,请您务必试算后确定)。汇算完成后,如果您的汇算结果是退税,还要关注税务局是否审批通过(个税APP首页“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2022年度”-申报记录详情“退税记录”),审批通过后,退税款项到账,汇算完成。

3、若老师和同学们在汇算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在办公时间拨打财务处电话:81360956或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电话:12366,咨询解决。

三、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老师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在此详细展示操作步骤:

步骤一:从个人养老金开户银行处获取缴费凭证(以工行为例):登录中国工商银行APP首页,搜索“个人养老金”-在个人养老金专区,点击“缴费凭证”-在缴费凭证页面,查询维度选择“按年”、查询时间选择“2022年”,点击“查询”-查询到带二维码的缴费凭证。

步骤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办税”-在办税页面,点击“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点击“扫码录入”,扫描缴费凭证二维码(在步骤一查询到的缴费凭证右上角)。

步骤三:扫描完成后确认扣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申报方式选择“年度自行申报”,点击“提交”-出现“您的养老金扣除信息提交成功!”提示-点击“查看记录”即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端查询到您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详情。

完成以上步骤,您就可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了。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84015/content.html,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仔细阅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财务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