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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的提示
时间:2024-06-24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位老师、同学:

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如您还未办理,请尽快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申报,及时享受汇算退税权益或完成补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不及时补税的后果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财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