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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提示
时间:2025-03-03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为帮助您顺利完成汇算清缴,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4年度内取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办理方式

您可选择以下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一)网上办理:推荐您优先选择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方便快捷。

(二)办税服务厅办理:如您需要咨询或协助,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汇算前的准备:

1.请自查本人2024年度全年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准确,个人养老金扣除是否已经带入。

2.如发现符合条件但未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汇算前重新填报,填报年度选择“2024年”,申报方式选择“年度综合所得自行申报”;如不合规的专项附加扣除,请及时删除或修改。

3.年终奖有“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两种计税方式,请分别试算后择优选择(两种方式汇算结果差异较大,请您务必试算后确定)。

(二)汇算提交后:

1.如汇算结果为退税,还要关注税务局是否审批通过(个税APP首页“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2024年度”-申报记录详情“退税记录”),审批通过后,退税款项到账,汇算完成。

2.如汇算结果为补税,请务必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缴税,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三)其他事项:

1. 请务必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如对年度汇算政策或操作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四、温馨提示

(一)建议您尽早办理年度汇算,避免临近截止日期系统拥堵。

(二)税务机关将对以往年度个税汇算情况进行抽查,请各位老师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等情形并抓紧补正。

感谢您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财务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