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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的通知
时间:2024-12-02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位老师:

2025年度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为了能够在2025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利,请您务必在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

一、操作步骤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下方【填报】或【我要查询】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点击下方【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也可直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点击【一键带入】

2.系统弹出“将带入2024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弹框,点击【确定】跳转到“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


3.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后:

(1)若无需查看或没有需要删除、修改的待确认专项附加扣除,可直接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2)若有需要删除、修改的待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可确认】进入填报详情页面,在该页面可修改、删除待确认到2025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4. 系统弹出“如您2025年度存在已采集的信息,将会被本次操作完全覆盖,请确认是否继续”弹框,点击【确认】。

5.系统显示提交成功,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完成。提交完成后,您可以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中选择2025扣除年度查看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信息,如再有变动,可以选择新增、作废或修改。

二、注意事项

1.个人养老金。如有需享受2024年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老师,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个人养老金的缴费,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要点请您复制下方链接在浏览器中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lQiOmg_cOtQ2e9lZTYGjuw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同一婴幼儿,父母只能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者双方各按50%扣除。

3.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同一子女,父母只能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者双方各按50%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只有在中国境内获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才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得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享受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

6.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对于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同一套住房,不能由夫妻双方分别扣除,只能选择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全额扣除。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享受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

7.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岳父母。非独生子女应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

如您在操作过程中有相关问题,请财务处老师联系电话:8136096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财务处

2024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