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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建设项目库和申报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1-04-20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学院:

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预算法》、《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实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为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现启动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及2022-2024年项目库建设工作。2022年预算编报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规划"和"长效"机制,按照建设一流大学的工作方向,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深化绩效管理,确保预算编报科学合理。现对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及2022-2024年项目库立项建设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继续扎实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

严格实施项目申报入库管理制度。申报项目预算采取单位或个人申报、归口管理部门评审、学校评审入库的申报程序。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与2022 -2024三年项目库建设工作同步启动,没有入库管理的项目预算,三年内不予预算支持。各项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应全力做好项目经费的子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工作,财务部门做好校级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入库、申报工作。

(一)项目和支持内容

高等教育项目: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房屋修缮。为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设备资料购置。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基础设施改造。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5.中央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支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和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五个方面的项目设置。

6.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用于支持深入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巩固本科教育地位、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含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国家试点学院改革、推进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探索拔尖人才培养、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等方面。

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哲社科项目:

1.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支持重大研究项目、学术成果出版资助、优秀对策信息奖、国际合作交流、博士后创新、绩效支出、后期资助等内容。

2.专项科研业务费。支持重大研究项目、交办委托项目、国情调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配套经费、马工程经费、皮书项目经费等内容。

3.期刊补助专项经费。

(二)组织分工和职责

项目库建设工作由大学财务处牵头组织实施,项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库的具体建设工作。根据规定,项目库的建设按经费类型分类进行,具体包括: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

2.中央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项目库;

3.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库;

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库。

具体分工如下: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由后勤处、规划与评估处、财务处共同组织建设,后勤处负责实施。本项目库内涉及的网络信息化子项目库,由网络中心负责组织建设;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子项目库由图书馆负责组织建设。

2.中央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项目库,由教务处、规划与评估处总体负责。其中国际合作交流子项目库,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组织建设。

3.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库,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建设。

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库,由科研处负责组织建设。

同时,哲社科类项目,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国际教育学院等相关单位配合;科研处负责专项科研业务项目的组织申报;学报编辑部负责期刊专项经费的组织申报。

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工作特点,制定项目经费的具体使用管理规定;采取专家组等形式,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立项和入库,入库项目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需要进行排队,按照财政部文件“列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的规定,本次项目库建设工作中未入库项目三年内不得向学校进行预算申报;着眼项目绩效,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制定好项目绩效指标。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方便项目及时申报和立项。

特别提示:根据《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绩效指标不合的项目不得列入项目库,项目入库前的评估要把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评估内容,绩效指标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做事,为全面实施绩效评价打好基础,努力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责”的财政要求。

(三)项目库建设程序和注意事项

建设程序:1、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学校的建设发展规划,在分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搞好项目经费的顶层设计,保证项目经费的申报和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2、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项目论证、撰写项目申报书;3、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采取专家组等形式进行立项评审;3、评审合格的项目方能进入项目库;4、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规划和项目评审结果,向学校提出预算申请。

注意事项:1、本次申报为2022年-2024年三年项目库;2、项目申报均应严格论证,确保质量;3、项目申报材料除必需的立项依据、可行性论证、实施方案等内容外,要科学的设定绩效指标,将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作为项目申报的准入条件,并按规定编制预算。4、“双一流”引导专项、教育教学改革、基本科研等项目要努力做实项目库,防止出现后分解问题。

二、关于2022年项目预算申报工作

大学申报2022年项目预算工作即日起动,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7日至6月10日,为哲社类项目申报和预算评审阶段。4月27日至6月15日,为高等教育项目申报和预算评审阶段。

各单位、个人根据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明年的工作任务或发展需求,对照项目内容,组织论证,撰写申报书。财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哲社科类项目入库工作;高等教育项目,应于6月15日前,完成项目的立项评审,并编制二级项目预算文本。

二级项目预算由归口管理部门于6月底前,根据财务具体通知在预算系统中进行申报。

2.7月1至7月10日,校级项目评审阶段。财务处组织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完成校级项目(二级项目)的预算完善工作,并准备预算汇报材料。社科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校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中央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进行预算评审;我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组织预算评审,做好财政“一上”预算报送准备。

以上项目委托第三方同时进行。

3.7月15日前,完成“一上”预算报送工作。

4.7月15日至11月底,组织对上报项目进行进一步分解的修订和完善。

以上工作时间划分,依据上级预算编报具体通知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三、有关要求

1.严密组织、科学论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申报工作,以建设双一流大学为建设发展目标,着眼长远规划,合理确定项目,科学制定目标,精心组织论证,前瞻性思路引领项目编制和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符合规定要求。

2.编报规范、体系完整。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规范,及早发布通知,并进一步规范申请文本资料,明确申报渠道和负责人。确保立项依据政策化、实施方案合理化、绩效目标科学化、项目活动清单化、支出内容选项化、经费开支定额化,建立健全项目编制的规范体系。

3.突出重点、按时完成。项目预算申报应关注国家政策和大学需求,围绕大学“双一流”建设目标,突出确定好重点项目。同时,大学将以全面绩效管理为牵引,2021年起对全部项目经费实行绩效评价,对使用非财政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支出,全部按照项目经费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各部门、学院应严格按时间节点按成项目申报任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