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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通知
时间:2020-01-09来源: 作者:点击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公告内容请点击连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65/content.html

我校在职员工,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途径查询本人全年的收入和已申报税额,如果对显示代扣代缴义务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收入纳税明细金额有疑问的,请联系财务处相关老师核对,或者将相关问题发送邮件至dengxj@cass.org.cn。

我校在校生,取得我校发放的勤工助学工资、课题劳务费等劳务费性质的收入,我校根据税法规定按照劳务费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APP中会有代扣代缴义务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收入纳税明细记录为正常情况,不需要申诉“未在职”。根据税务机关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途径,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教职员工及同学们可以关注公众号(个人所得税)了解税务机关个税汇算清缴最新政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财务处

2020年1月9日